关于开展我院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 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10/09 11:27:22 来源: 浏览次数:


学资〔2019〕12号

关于开展我院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

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方案

 

各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9年度地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80号)和山西省(晋教助学[2019]11号)要求,现就开展我院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财科教〔2019〕19号文件及《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修订试行)》附件6内容(详见2019级学生手册P196页),积极落实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我院学生应助尽助。

2.严格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受理学生申请要认真核实申请学生基本信息,加强对申请学生受助资格的认定和申请资助金额核实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3.及时发放资助资金。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采取“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本年度的预拨款(除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已全部到位,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在教育厅审核工作完成后及时发放资助资金,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4.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做好已提交申请材料但未获批准通过学生的解释工作,告知其未获批准原因。

5.按照执行报告中的受助人数和金额,同时将受助学生信息全部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6.各系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告知相关受助学生,做到应知尽知。

7.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妥善保存学生申请表等原始材料各类纸质、电子版和报表,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档案材料完整、安全。

8.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落实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审核及档案保管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弄虚作假的有关单位和受助学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资助资金外,将按有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材料收集、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所提供的各项资助申请表须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手填及复印的无效。部分退役士兵(退役入学)申请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由于没有注册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从全国征兵网在线打印申请表的,需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可以使用《申请表II》电子表申请。

2.获学费补偿的学生凡是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要提交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承诺将所获补偿资金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3.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文件,2014年后各项资助资金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 2014年前各项资助资金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

4.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内。

5.各项资助实行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审批,不得分学年报送。补报学生需向学院说明当年不报或者未审核通过原因。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只能申请补报上一年(2018年)的学费资助。

6.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7.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8.本次报送的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仅报送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情况。

9.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符合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次报送范围。没有此类学生的学校可填报数据为“0”。

10.报送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真实有效,做到详实、准确、完整;报表数据审核无误;单位公章清晰;签字不得打印。

三、报送时间

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1.  附件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  附件2: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xls

附件2: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xls